律师从事代书遗嘱业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伴随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及物质财富的迅速集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财富的平稳传承,许多老年人往往通过遗嘱的方式达到财富的平稳传承。在遗嘱业务中,律师接触最多的是代书遗嘱。为了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法律风险,律师从事代书遗嘱业务应注意以下几点。 律师在代书遗嘱时依据的是当事人的陈述及意愿,通过审查其陈述及意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撰写遗嘱。除非同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外,律师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是否客观存在、是否归当事人所有不负有严格的审查义务。 一、注意“一询问” 律师代书遗嘱前应该询问的如下几个问题: 1、立遗嘱人的身份情况、被继承人的身份情况 2、立遗嘱人父母、子女、配偶等自然人的自然情况 3、立遗嘱人立遗嘱基于何种原因 4、立遗嘱人之前是否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 5、立遗嘱人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状况以及是否有权利负担如抵押或担保存在 6、律师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注意“一观察” 律师代书遗嘱前应该注意观察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有遗嘱能力。有无胁迫、欺诈、趁人之外、恶意串通情形的存在。只有确认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时,我们才能进行代书。 对于年龄极大或患有严重疾病的立遗嘱人,我们应建议其到医疗机构开具其有认知能力并且神志清醒的相关证明。只有如此,才能避免日后出现以立遗嘱人主体资格不适格而否认遗嘱效力。 三、注意“一笔录” 律师在代书遗嘱前制作笔录不仅是业务规范操作的要求,同时也可以避免法律风险。笔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自然身份状况 2.立遗嘱人聘请律师进行代书法律服务的真实意思表示 3.立遗嘱人在遗嘱中的主要内容 4.立遗嘱人是否理解立遗嘱的法律后果 除此之外,“一询问”的内容也应记录到笔录中,最后在笔录中标注笔录制作的地点、时间、立遗嘱人签名以及律师签名 四、注意“六事项” 1.代书由两名律师见证,其中一人可以为代书人 2.代书时应有两名以上与立遗嘱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3.律师代书完毕后应向立遗嘱人宣读。 4.应让立遗嘱人审阅遗嘱全文直至完全理解并无任何异议。 5.代书人、立遗嘱人、见证人签名 6.注明立遗嘱的时间以及地点 五、注意遗嘱包含的“五内容” 1、立遗嘱人及受益人的自然状况,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地址 2、立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3、处分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 4对财产具体分配及对有关事务安排 5遗嘱制作日期、立遗嘱人签名、代书人签名、见证人签名 小结:律师在代书遗嘱业务中如果做到上述五个注意,律师就可以最大限度的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最大限度的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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